2015年10月7日星期三

婕斯事业问答(一)

婕斯是传销或直销公司吗?

  答:不是,所谓传销或直销公司在交易时有销售关系和金钱交易发生;传销起源于美国,通过运用数学倍增的原理,吸收更多的人帮助销售人员销售;但在发展过程中,这种原本正当的营销手段,却转变为“拉人头”的欺诈活动,没有可供销售的商品,即便有也只是行骗的“道具”,销售和购买的都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经营者没有店铺,整个传销网络完全是依靠下线人员缴纳的金钱维系运作,利润来源不是产品的价值而是下线入会的费用,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甚至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更是纯属虚构。


  直销是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按个人销售额业绩赚取佣金。


  婕斯是电子商务交互式网购,消费转经营实现社会利润重新分配,是一种自愿的网购消费方式,以交互型网购为主体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公司;所有婕斯会员是通过有消费体验经验的人分享和引导到婕斯的官方网站自由购买自己所需的产品,通过信用卡实时在线支付功能完成付款,互联网是以时间先后记录程序的三维系统。婕斯所有信息处于对称状态,任何人在婕斯官方网址上所看到的信息全部一致,没有任何欺骗行为。

婕斯有没有在中国落地?在中国有没有批证?婕斯在中国合法吗?
  答:今天,我们每个人无非是通过互联网在美国的官方网站上去买了一点东西,就相当于美国人到我们中国的“淘宝网”上去买东西,所以,婕斯并不一定需要到中国开公司,并不一定需要在中国落地,因为它不是直销公司,它是一个国际互联网公司,互联网是无国界的,是可以跨越国家界限的;婕斯也已经开始在中国着手布局,比如产品已经开始在中国卫生部送检,接下来会在中国批电子商务或相关执照,试想:到那时,机会是不是已经早早被我们紧握?我们是中国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婕斯遵循互联网公约和万国邮政公约。


  互联网是无国界的,任何人在婕斯官方网址上购物,都不受国家和地方干涉(任何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都必须遵从世贸组织规定,其中须遵从《国际互联网公约》。


  《国际互联网公约》中明确规定:任何国家的公民,通过互联网,以外币方式到第三方国家购买货物,单笔不超过5000美金,任何国家(包括当国)或组织无权干涉和控制。“万国邮政公约”规定,单笔不超过5000美金,并以邮寄的方式收取货物,任何国家(包括当国)或组织无权控制和干涉;中国海关总署2011年初出台了新的海关条令,其中一条:中国公民通过互联网到第三方国家购买货物,单笔不超过5000美金,可以免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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婕斯只是一家网购公司。大家可以通过他们的在线网络在全球超过130个国家和地区订购它们的产品。

不同的是婕斯是一家愿意把销售的利润返馈给消费者的公司, 而且返馈的比例高达近60%。
这是没有哪家传统的公司愿意这么做的。

加上其优异的产品功效,让其短短三年时间就冲上全球直销前100排行榜。(网购公司归属直销公司管辖)。 今年是第6年,将突破10亿美金销售额。近入全球10大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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